河南科技职业大学2019年扩招单独招生章程
第一章 总则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,全面落实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保证我校2019年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以及河南省教育厅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[2019]600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科技职业大学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。
第二条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扩招单独招生工作贯彻“信息公开、自愿报名、公正选拔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。
第三条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扩招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新闻媒体、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第二章 学校概况
第四条 学校全称:河南科技职业大学,国标代码:14169,河南省招生代码:6304
第五条 学校地址: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
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:全日制职业本、专科
第七条 毕业颁证: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,符合毕(结)业条件者,颁发相应学历证书,并报河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。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:河南科技职业大学。证书种类: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。
第三章 组织机构
第八条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成立扩招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。组长由校长担任,主管教学、招生、纪检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,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、命题考务组、招生宣传组、录取工作组、纪检监察组、后勤保障组。凡属考核、录取中重大问题,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。
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,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。在录取期间由学校纪委成立纪检信访组,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、申诉、投诉处理工作。
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条件
第十条 扩招单独招生报考条件
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9年河南省扩招单独考试资格和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(含对口招生)但未被录取的考生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思想品德优良,身体状况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要求,同时还要求无肢体残疾,无传染性疾病、无精神疾病、心脏疾病等均可参加2019年我校组织的扩招单独考试招生。
第五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
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
河南科技职业大学2019年扩招单独招生计划 131 人,5个专业。
第六章 报名和志愿填报
第十二条 报名方式
1.参加扩招单独考试的考生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,填报时间为2019年9月6日12时至9月9日12时,考生必须登录“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” (http://pzwb.heao. gov.cn)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。
2. 欲参加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,可预先登录学校网站(http://www.zkkjxy.net/)填报登记个人信息,以便学校提供各类考前服务。
第七章 考核科目及办法
第十三条 文化科目考试
1、考试内容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大综合(共1份试卷);
2、考试方式:闭卷笔试;
3、试卷分值:300分;
4、考试时间:9月21日上午9:00-11:00
第十四条 职业技能考核
1、考核方式及内容: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、创新思维能力、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、实际操作能力等;
2、考核分值:300分;
3、考核时间:9月21日下午13:00-15:00
第八章 录取规则
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、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,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。
第十六条 考生成绩由考核成绩(文化基础综合考核与职业能力考核成绩之和)、照顾政策加分和专业技能加分三部分组成,三项成绩相加即为录取总分。录取时,分专业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,分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,录满为止。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能力考核成绩、文化科目考核成绩(同分按语文成绩、数学成绩、英语成绩)进行排序。
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,报学校扩招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,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。学校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结果,办理正式录取手续,寄发录取通知书。
第十八条 扩招单独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,加分政策严格按照2015年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《河南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实施方案》执行。专业技能加分可参照我校各专业录取具体要求,持相应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向学校提出申请,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,根据各专业加分规定给予一定的加分。
第十九条 身体条件要求: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要求,对在规定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。
第九章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
第二十条 考生录取后按《新生报到须知》相关要求到校报到。
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,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。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、身体条件不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要求的考生、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。
第十章 收费和奖励政策
第二十二条 执行河南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。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已建成较为完善的困难生资助保障体系,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完成学业。
第十一章 招生工作的监督、申诉和咨询
第二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:
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:学校纪委办公室。
监督电话:0394-8313111
电子邮箱:hnkjzydx@126
第十二章 附件
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。对以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,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。
第二十五条 凡在扩招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,按照教育部令第18号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处理。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,记入高考诚信档案。
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,以上级政策为准。本章程由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扩招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:
咨询电话:0394-8385111
学校网址:http://www.zkkjxy.net
招生邮箱:hkzd@126.com
通信地址: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。 邮编:466000
|